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校办“关于2024年暑假安排的通知(湖工大校办室【2024】5号文)”的要求,现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压实责任
各教学单位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高度重视压力容器、气体钢瓶、低温冰箱、高温高压设备等的使用,明确实验室安全应急值班负责人和管理员,落实实验室备用钥匙管理。学院负责人应了解并掌握学院实验室在暑假期间的使用,并检查实验室运行情况。资产处也将不定期对全校实验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齐抓共管,确保安全
各教学单位应将假期内需使用的实验室数量及具体房间号报送到资产处,填写《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2024年7月3日前报纸质材料到实验室管理科。未经单位审批同意使用的实验室和隐患整改未达标的实验室严禁使用。教学单位应及时掌握实验室安全动态,一旦发现安全问题或事故,必须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同时报告学校职能部门,不得隐瞒。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