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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一览表

单位(部门) 内设机构名称 科室职责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综合办公室
(行政楼B216)
1.负责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办公室日常事务,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
2.负责部门文秘起草、信息综合处理工作;
3.负责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印鉴管理和使用登记、档案管理、保密工作;
4.处内行政办公有关事项,做好资产、财务、人事等工作;
5.负责机关各部门办公设备的采购、调拨及处置;
6.负责部门网站建设及宣传工作;
7.负责本部门工会工作;
8.负责招标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
(行政楼B215)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起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2.负责固定资产的核定、评估、登记、调拨及处置,资产产权的登记、变更、界定等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资产数据的收集、统计和分析,以及各类资产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
4.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与维护,计算机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安全等工作;
5.负责采购招标项目的论证、合同履约验收;
6.协助组织资产清查、资产考核及评估工作;
7.负责兼职资产管理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
招标管理办公室
(行政楼B217)
1.贯彻落实国家和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拟订学校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招标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3.负责招标文件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信息公开、中标确认、合同签订等工作;
5.负责处理招标项目质疑、投诉工作;
6.负责建设学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分散采购平台;
7.牵头做好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招标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实验室管理科
(行政楼B213)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制订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负责实验室危化品、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问题隐患整改管理工作;
4.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负责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运处置管理工作;
6.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实验室基础数据报表和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报送工作;
8.负责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9.负责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房产管理科
(行政楼B211)
1.负责公共用房、公共设施调配以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研究制订公共用房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2.负责服务及经营性用房出租出借立项报批、委托评估和统筹监督工作;
3.负责房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负责房产数据的收集、分类和汇总等工作;
4.负责过渡性住房的管理工作,协调发放博士教师住房补贴,协调单身教职工宿舍安置工作;
5.协助公房腾退后续遗留问题的解决工作;
6.负责教职工住房安置工作。
大型仪器管理科
(行政楼B219)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制订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及信息化建设;
3.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工作;
4.负责组织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考核工作;
5.负责日元贷款相关工作;
6.负责教学行政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
7.负责军工资质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房改专班办公室(挂靠)
(湖工社区居委会2楼)
1.负责国家、省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学习、宣传;
2.负责校内住房制度改革文件的起草、宣传及操作流程、运行方案的设计;
3.负责校内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咨询、接待工作;
4.负责全校教职工住房信息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5.负责与湖北省直机关房改办、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联络沟通协调工作;
6.负责教职工购房款、公共部位维修基金的核算及房改办理房产证等相关工作;
7.负责无房教职工、住房面积不达标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核算工作;
8.完成学校住房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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