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朱小龙 时间:2023-11-06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校内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号)和学校《关于2023年度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预报名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根据安排,2023年度实验技术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测试原则

坚持师德与业务考察并重,注重质量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测试对象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拟申报评审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取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四、实验系列测试的内容和方法

1.测试方式:采取实验课程PPT演示(5分钟以内)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测试。

2.测试内容:通过实验课程教学演示,展示实验人员实验教学水平和设备操作能力;以实验技术人员所发表的论文、相关实验室建设领域前沿动态和参与实验室建设等内容进行答辩,测试实验技术人员理论和管理水平。

五、测试报名

参加实验技术专业测试人员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1篇,均交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一式7份)。单位审核后在119日以前将报名表及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命名格式均为:单位-申报职称-姓名)汇总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朱小龙;联系电话:59750210)。

六、测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时间暂定为111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是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能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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