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资产管理办公室 时间:2026-06-26 点击数:
现有一批空气净化器可供校内调剂使用。请各单位按照“优先服务教学科研,改善工作生活环境”的原则,结合实际需求,按需申报。请填写《空气净化器领用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日(下周三)17:00前报送至行政楼B215室。谢谢支持!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597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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