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单位“管理与服务考核”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 单项考核评分细则及评分表

作者:zcc 时间:2021-12-10 点击数:

附件3

教学单位“管理与服务考核”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  单项考核评分细则及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目标内容

评分点、分值及计分办法

自评分

核定分

管理与服务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100分)

1.资产管理(40分)

1.1固定资产日常管理(20分)

评分点: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信息及时更新。(8分)

计分办法: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压实责任,责任到人4分(资产制度和工作职责未制定或未公布扣3分,未压实责任到人扣1分);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等岗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计1分(无分管领导扣0.5分,无资产管理员扣0.5分);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队伍建设稳定,熟练掌握固定资产管理业务,胜任工作,1分(三年内非人事异动原因资产管理员变更扣0.5分,不能熟练掌握固定资产管理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扣0.5分)。全生命周期资产管理平台中资产信息维护及时计1分(如人员岗位调整、资产迁移变动后领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未及时更新,每一项扣0.2分)。

 

 

 

评分点:固定资产标签张贴,资产帐、卡、物相符。(5分)

计分办法:固定资产标签粘贴及时计2分(检查中没粘贴资产标签每项扣0.1分);固定资产标签与实物相符计2分(粘贴错误、与实物资产不符的,每项扣0.1分;固定资产标签粘贴规范计1分(粘贴随意,不牢固,不醒目,不利于信息采集的,每项扣0.1分)。

 

 

评分点:固定资产出租出借行为。(3分)

计分办法:建立资产出租出借台账,台账清晰明了,完整无误计2分(无台账或台账不清晰完整的,每项扣0.5分);资产出租出借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无擅自出租出借行为的计1分(如有,每项扣0.2分)。

 

 

评分点:资产使用率及资产闲置情况。(4分)

计分办法:厉行节约、充分发挥了资产使用效率计2分(如发生资产保管不善、非正常使用造成毁损的每项扣0.5分);积极主动提供闲置资产全校范围内调剂的计2分(如有闲置资产不提供调剂信息的,每项扣0.5分)。

 

 

1.2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15分)

评分点:新增资产验收、入库及资产无乱堆乱放现象。(8分)

计分办法:资产验收、入库及时准确计3分(资产验收、入库中出现信息不准、虚假入库等行为,发现1次扣1分,发现2次及以上扣3分);资产无乱堆乱放现象计5分(每发现一起资产在室外乱堆乱放现象扣1分)。

 

 

评分点:资产处置、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4分)

计分办法: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处置的计2分(未经批准擅自处置的,发现一次扣0.5分),积极认真开展资产盘点计2分(上年资产盘点不认真,不准确的2分,较准确的扣1分;未积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的计1分)。

 

 

评分点:资产安全与完整。(3分)

计分办法:资产未发生丢失或被盗现象计3分(发生资产丢失或被盗现象一次扣1分)。

 

 

1.3新增资产配置预算(5分)

评分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和决策工作。(5分)

计分办法: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科学、论证充分计4分(编制和论证不充分每项扣1分),限定时间内上报预算编制计1分(未及时上报扣1分)。

 

 

2.实验室安全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30分)

2.1实验室安全管理(20分)

评分点: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岗位责任及落实情况。(20)

计分办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落实,4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完备,计4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计8分;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计4分。具体考核指标见附件3-1《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考核指标(2021)》及附件3-2《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考核说明》。

 

 

2.2实验室日常管理规范(2分)

评分点:实验室数据统计上报工作。(2分)

计分办法:未在规定时间填报2021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本科教学评估实验室数据或漏报、瞒报、错报的,每一项数据扣1分。

 

 

2.3大型仪器设备管理(8分)

评分点: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及共享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行。(4分)

计分办法:考核教学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制定、完好率、共享机组建设、效益考核、湖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数据填报工作,计8分。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3-3《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考核指标(2021)》及附件3-4《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考核说明》。

 

 

3.招标采购管理(20分)

3.1招标采购程序及管理20分)

评分点:招标采购程序及管理规范20分)

计分办法:严格按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安排,及时提交意向公开材料和采购需求,计8分;招标采购文件需求中预算、技术参数、商务条款等制定合理准确,未受到质疑和废标,计5分;评审结果及时确认,书面反馈意见未违反政府采购规定,计3分;及时规范完成合同拟定、送审、签订工作,未随意变更合同,按财政规定完成支付,计4分。详见附件3-5《湖北工业大学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管理考核指标(2021)》及附件3-6《湖北工业大学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管理考核说明(2021)》

 

 

4.公房管理(10分)

4.1公房使用与管理(10分)

评分点:单位公房资源配置与管理规范(10分)

计分办法:制定并实施单位内公用房有偿使用管理制度,计5分(依照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公用房产资源配置实施细则,建立起学院各PI公用房有偿使用机制的计3分,有公用房有偿使用制度并实施的计5分);党政管理干部办公用房未超标的,计2分(每发现一起办公用房超标扣0.5分);无擅自占用、拆分、转让、调换和出租出借公用房的,计1分(每发生一起扣0.5分);公房使用效率高,无闲置情况计1分(每发现一起公用房闲置三个月上,扣0.5分);本单位房产管理系统信息维护及时,计1分(若有信息维护不及时,房产信息有误,每有一项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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