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工大资[2016] 5号)和《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湖工大资[2016]6号)文件要求,学校对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等单位经审批的部分报废报损资产进行了公开处置,现拟进行核销处理。
其中:(一)设备、家具类、文物陈列品类固定资产793台/件,账面原值497.93万元;(二)信息数据(软件)1项,账面原值0.2万元
现对该批资产(账面原值共计498.13万元)的处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16日。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处置资产有任何问题,请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59750219)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