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湖北工业大学燃煤锅炉及附属设备处置。数量两台,设备型号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及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1、具备锅炉经营或废旧物资经营资质,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交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复印件须本人签字。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未中标者全额退还保证金,中标者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中标责任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日下午16:00;
2、投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215室;
3、投标保证金5000元,现场需用信封密封,封面注明投标者姓名、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信封加盖骑缝章);
4、投标人投标前请电话预约,否则不予受理。标书需用信封密封,封面注明投标者姓名、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信封加盖骑缝章);
四、开标方式:
由学校纪检及相关部门负责开标。具体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后五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审核后及时通知中标单位。
五、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收购款一次性缴付湖北工业大学民生银行帐户(提供缴款凭证),同时签定设备处置安全施工承诺书,拆运工作须在收购款缴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拆运全部完成后退还。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邓老师 027-59750219
张老师 027-5975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