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全面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思想防线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严守安全红线、坚守安全底线。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要求,将安全职责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人,全方位夯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基础,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有序、稳定运行。
二、开展全面排查,闭环整治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放假前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全覆盖、无死角自查工作,全面梳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整改,坚决杜绝管理盲区和隐患遗留。重点排查内容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管理
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存储管理,做到分类分区存放、标识标签清晰完整,严禁禁忌化学品混存、试剂超高叠放。严格控制试剂存储总量,严禁超量存放,确保账物相符,试剂领用、归还记录齐全、规范可查。所有试剂容器密封完好、无破损、无泄漏。实验废液、实验固废严格分类收集、单独存放,严禁随意倾倒、违规混合处置。废液固废暂存区域通风良好,防渗、防泄漏、防流失措施落实到位。
(二)气瓶安全管理
规范气瓶存放与使用管理,气瓶必须牢固固定,存放区域通风干燥、地面平整,远离热源、杜绝暴晒。定期检查气瓶阀门、减压阀完好无损、无漏气隐患,瓶身标识清晰规范。气瓶使用完毕须及时关闭总阀,可燃性气体与助燃气体气瓶严禁混放。存放、使用有毒、可燃气体的区域,须配齐通风换气设施、气体监测及报警装置,规范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三)特种设备及高温高压设备管理
烘箱、高压反应釜等高温高压特种设备须经定期检验合格,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齐全有效、性能完好。设备操作规程上墙公示,使用登记台账完整规范。加热设备须远离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放置于通风干燥区域,预留充足散热空间。开展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危险性实验必须执行双人在场操作制度。假期停用设备严格落实断电、断水措施;确需连续运行的设备,必须明确专人值守,全程做好运行记录。
(四)生物安全规范管理
严格落实生物样本分类存放管理规定,确保冷藏、冷冻设备运行稳定、状态正常。健全完善生物样本信息台账,做到信息完整、准确可溯。配齐消毒消杀、个人防护、应急处置等物资器材,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管控要求,严防生物样本丢失、泄漏、污染等安全问题发生。
三、规范日常管控,严守实验操作底线
(一)实验室开放与准入管理
假期因教学、科研工作确需开放的实验室,各单位须提前履行报备手续,明确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所有入校实验人员须经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准入,严禁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单人开展高风险实验,假期原则上暂停各类高风险实验项目,确需开展的,必须履行审批流程,落实专人全程值守监管。
各实验室须严格做到“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查仪器设备),并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日志填写工作。
(二)实验操作规范管理
强化假期在校实验师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实验操作流程。严禁违规开展实验、无人值守开展实验;严禁在实验室内开展与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为电动车充电等各类违规行为。
(三)安全防护与应急管理
全面核查通风橱、护目镜、防护服、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器材,确保配备齐全、完好可用。检查应急喷淋、洗眼器、灭火器等应急设施完好有效,持续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规范粘贴各类安全警示标识,清晰风险提示。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制度,确保值班人员通讯畅通,常态化巡查管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实时掌握实验室安全动态。
四、有关要求
1.全面自查、闭环整改。各单位须在放假前完成实验室安全全覆盖自查,逐项排查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行立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须落实临时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请各单位于9月30日上午12:00前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报送至资产处B213办公室。
2.常态巡查、总结上报。各学院以本次节前全面自查为基础,开展实验室专项安全巡检,梳理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假期安全管控举措。按照前期实验室工作会议要求,于国庆节放假前提交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纸质巡查报告,报告结合本次自查工作,内容包含自查开展情况、日常巡检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等。
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开展节前实验室安全督查,并对六月份以来历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复查,确保全部隐患整改清零、落实到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从严落实,全力筑牢假期实验室安全防线,保障学校实验室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联系人:朱小龙、刘雪,电话:59750210
邮箱:321703347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