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

作者:刘畅 时间:2022-12-21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确保寒假实验室安全,请各教学科研单位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

1.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全面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试剂、气瓶、危险品等存放管理,仪器设备、水电等是否存安全隐患(关注冬季水管爆裂隐患),相关的安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摄像头不可遮蔽),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各单位全面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关注危化品暂存库、大型设备、长期未开放房间以及消防设施等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3.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寒假期间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负责,并落实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4.落实实验人员进出登记制度,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在进行危险化学反应实验、使用高温干燥设备等实验时,实验人员应认真值守。

5.学院要做好应急联动保障,明确值班人员和联保人员,请将《XX学院寒假实验室值班联保人员名单》报送资产处备案。应急钥匙(门禁)明确专人保管,方便应急使用。

二、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须经所在单位审批

寒假期间教师使用实验室,需向所在单位申报,经单位审批后汇总,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汇总表》报送资产处备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验室,寒假期间不得使用:

①未经审批同意使用的实验室;

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外出,未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的实验室;

③实验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假前无法整改完成的实验室;

请各单位将《XX学院寒假实验室值班联保人员名单》和《湖北工业大学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汇总表》于12月27日前将电子版报资产处备案。

联系人:刘畅 电话:15623901657

邮箱:185331600@qq.com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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