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和迎接下半年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回访工作,保证实验室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就做好2022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实验室自查:全面检查实验室、危险品库房、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相关单位交叉检查:根据《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交叉检查名单》(附表1),开展相关单位实验室交叉检查,具体要求:
①时间安排:6月30日-7月5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派出单位确定;
②检查组组成: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实验室管理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任成员;检查组一般不少于3人;
③检查重点内容:实验室危险源安全隐患排查;前期自查隐患整改情况。
7月6日前,完成《学院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情况报告》(附件2)报送资产处。
3.学校抽查:学校组织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单位进行整改。
二、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人员管理
1.教师使用实验室(包括进行施工改造、安装、调试等工作的实验室),需向所在单位申报,经单位审批后汇总,填写《假期使用实验室汇总表》(附件3)。
2.暑假期间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日查日志制度。
(二)安全管理
1.认真落实暑期使用实验室的通风、防疫、防火、水电使用安全及应急措施等工作。
2.暑期加强管制类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存储和使用,易制爆、易燃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
3.高温季节,重视压力容器、气体钢瓶、低温冰箱、高温高压设备等的使用和管理,气瓶应妥善固定存放,压力容器应定期维保,做好安全检查。
4.暑期雷电、暴雨等灾害天气频繁,要认真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防止因强降雨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
(三)应急管理
明确暑期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应急值班负责人和管理员,落实实验室应急备用钥匙管理,保证紧急情况时,能随时进入实验室实施应急措施。
(三)有下列情形的实验室暑期禁止使用
1.未经单位审批同意使用的实验室。
2.存在安全隐患,在放假前无法整改完成,且临时安全措施不足以确保实验室安全的实验室。
3.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外出学习、出差,未委托其他教师代任安全责任人的实验室。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同时报告学校职能部门。
请各单位于7月6日前将《学院实验室现场检查情况报告》(附件2)、《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汇总表》(附件3)、实验室安全应急值班负责人和管理员名单报送资产处(并上传电子表格)。
应急管理联系人:朱小龙 电话:13517247278
安全检查联系人:刘 畅 电话15623901657
实验室管理科电话:59750210
特此通知。
附件:1.《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交叉检查名单》
2.《学院实验室现场检查情况报告》
3.《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汇总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交叉检查名单
检查组派出单位 |
被检查学院 |
机械工程学院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创新学院 |
创新学院 |
机械工程学院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理学院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学院 |
工业设计学院 |
工业设计学院 |
理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
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 |
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 |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
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 |
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 |
注:检查工作由检查组派出单位负责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