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的通知

作者:zcc 时间:2021-12-10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实施细则》、《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考核指标(2021)》相关要求,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于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4日组织开展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2011年1月1日以来购置的单台套价值2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

二、考核基准时间:2020年9月1至2021年8月31日。

三、考核方式

1.自评考核:由各单位组织,包括:组织学习《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实施细则》、布置各机组进行自评考核工作,各机组按《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要求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各单位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考核指标(2021),完成相关工作;单位总结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管理状况,编制单位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总结报告。

2.学校核查:核查工作由资产处组织,采取单位分组交叉互评方式评分、考核。

三、考核进程安排

1.自评考核: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

2.学校考核:2021年12月22日到2021年12月24日

请各单位将单台套2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格式自拟)、《大型仪器设备机组信息表》、《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和自评报告、单位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工作总结(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加盖公章)和《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自评汇总表》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涂文珏 电话:027-59750210邮箱:84100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

附件二: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自评汇总表

附件三:大型仪器设备机组信息表

附件四: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工作总结及自评报告范本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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