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实施细则》、《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考核指标(2021)》相关要求,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于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4日组织开展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2011年1月1日以来购置的单台套价值2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
二、考核基准时间:2020年9月1至2021年8月31日。
三、考核方式
1.自评考核:由各单位组织,包括:组织学习《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实施细则》、布置各机组进行自评考核工作,各机组按《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要求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各单位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考核指标(2021),完成相关工作;单位总结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管理状况,编制单位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总结报告。
2.学校核查:核查工作由资产处组织,采取单位分组交叉互评方式评分、考核。
三、考核进程安排
1.自评考核: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
2.学校考核:2021年12月22日到2021年12月24日
请各单位将单台套2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格式自拟)、《大型仪器设备机组信息表》、《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和自评报告、单位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工作总结(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加盖公章)和《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自评汇总表》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涂文珏 电话:027-59750210邮箱:84100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
附件二: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自评汇总表
附件三:大型仪器设备机组信息表
附件四: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工作总结及自评报告范本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