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冬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9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实验室集中了大量的仪器设备、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有的实验需要在高温、高压或强磁、微波、辐射等特殊条件下进行,有的要使用煤气、氧气等压缩气体,工作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中毒、放射性伤害、污染环境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结合“南航大实验室爆炸”等事故教训,按照省教育厅、科技厅有关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巡视工作及学校相关规定,再次加大实验室安全管理力度,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抓实抓细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层层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对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文件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相关的实验“过程管理”,规范应急处置,层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

组织开展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通过对高校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剖析,宣讲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进一步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提升师生安全技能。

(三)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管理

1.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所有易制爆、易制毒化学药品按规定录入“危险化学药品全周期管理系统”,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使用管理。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操作规程、使用记录、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操作培训、安全检验、报警设施配置、强制报废等相关规定。

3.冬季用电、消防安全管理。严格禁止使用大功率设备在实验室烧水、做饭;明火取暖;空房间长时间空调开启等违规行为,发现电力超负荷情况,应立即断电。各单位应落实消防设施检查和使用培训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安全有效,操作使用规范。

4.冬季实验室环境安全管理。严格禁止封闭室内开展有毒有害气体实验;使用有毒气体须配置报警装置,且保证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实验室应按规定保持通风。

三、检查落实

(一)单位自查

1.时间安排:11月9日-11月16日

2.自查要求:各单位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立查立改”的整改要求。

(二)学校检查

1.时间安排:11月17日-11月22日

2.检查处理:学校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问题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要求,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检查。对存在管理问题、安全隐患的,一律通报、限期整改,并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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