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工大资[2016] 5号)和《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湖工大资[2016]6号)文件要求,由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后勤管理处等资产使用单位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拟对达到报废年限、无正常使用价值的资产做报废处置,其中:(一)构筑物1项,账面原值0.78万元;(二)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1196台/件,账面原值349.03万元;(三)软件26套,账面原值21.52万元。现对该批资产处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18日。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处置资产有任何问题,请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59750219)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