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本站 时间:2013-10-28 点击数:

 (2013年10月28日,湖工大资〔2013〕12号文件发布) 

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实施细则

为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提高设备使用效益,使大型仪器设备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单台或成套价值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二、考核内容

(一)规范管理

1.规章制度:大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悬挂;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2.人员配备:每台大型仪器设备均应配备相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3.环境卫生: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

4.使用记录:大型仪器设备记录本记录真实、完整,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信息更新及时。

5.设备完好率:正常工作时间内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及维修情况。

(二)使用情况

1.机时利用=有效机时数/定额机时。

(1)有效机时数是指必要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有效机时核定以《湖北工业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履历书》填写记录为准;

(2)定额机时:教学类(通用型)仪器设备为1330小时/年

教学类(专用型)仪器设备为440小时/年

科研类(通用型)仪器设备为760小时/年

科研类(专用型)仪器设备为460小时/年

2.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1)原功能数系指仪器设备本身原有的功能数;

(2)新增加功能系指自行研制开发,包括档次升级、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的软件功能等;

(3)功能利用数包括新增加功能利用数,即:功能利用数=原功能利用数+新增加功能利用数。

(三)人才培养及科研成果

1.人才培养

(1)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指通过各种培训取得独立操作证书并经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承认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

(2)在指导下能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指在仪器设备工作人员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实验的人员数。

(3)进行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指在教学或培训过程,通过指导老师演示操作参与实验的人员数。

2.科研成果

(1)国际、国家奖、省部级奖、校级奖中包括同级的奖项、同级别的发明及已授予的专利;

(2)国际、国家奖和省部级奖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三大检索、期刊论文、获奖毕业论文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

(四)服务收入

服务收入系指对校内、外服务的测试费,不包括本机组的科研费收入。

三、考核安排及等级

(一)考核时间

1.按学年度考核,每年9月上旬,各单位组织自评考核,并于9月10日前将学年度考核结果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每年9月中旬,学校抽查、核实,并向教育部上报有关报表;

3.每年10月公布考核结果。

(二)考核方式和程序

1.考核分为使用管理单位自评和学校核查二个阶段。

2.使用管理单位自评,主要任务和程序:

(1)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根据《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进行自评打分,整理支撑材料备查;

(3)按时将《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和总结报告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3.学校核查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考核小组,核查以学部、学院、中心为单位,采取查、听、看的方式进行,主要任务和程序:

(1)对当学年度使用效益情况作出总体考核评价;

(2)对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抽查(单价大于100万元的属必查仪器);

(3)汇总考核结果并在校内公布。

(三)审核办法

核查《湖北工业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详见附件),具体数据审核办法如下:

 

考核项目

考核方式及依据

规范管理

考核小组成员分别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

有效机时数

查《湖北工业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履历书》或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记录

原有功能利用数

查《湖北工业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履历书》

原有功能数

查仪器设备说明书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看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演示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查有关证件或考核审批记录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人员数

查使用记录操作人员名单

进行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查《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日志》、《湖北工业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履历书》

国家、国际奖;省、部级奖;校级奖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科技与产业处认定)

三大检索、核心期刊、一般期刊论文、本硕获奖毕业论文

查本相关刊物或证明(科技与产业处认定)

校内外服务收入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账证明(需注明测试费用)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

优秀:         总分≥90分以上;

良好:         75分≤总分<90分;

合格:         60分≤总分<75分;

不合格:     总分<60分。

四、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作为分配仪器设备购置费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有关仪器设备负责人和单位,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考核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设备利用率低的设备,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设备调整到其他单位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五、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湖工大资[2012]6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

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

              (           )学年度

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商:                                  购置日期:                               

仪器编号:                                        仪器总价(人民币万元):                                   机组负责人:                              

仪器所在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签字):                                           

一、定性指标

序号

项目

权重

子项目

评分标准及内涵

标准分

得分

1

规范管理

20%

规章制度

有操作规程,记1分;装框上墙,记1分。

2

 

人员配备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落实,记2分;基本落实,记1分;未落实,记0分。

2

 

环境卫生

设备摆放整齐、环境干净清洁,记2分;未达要求,记0分。

2

 

使用记录

大型仪器设备记录本记录真实、完整,记2分;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资料更新及时,记2分。

4

 

设备完好率

设备完好、性能指标达到要求,记10分;设备有故障及时修复且修复记录清楚,记5分;设备出故障未及时修复但有记录,记2分;无记录长期拖延不修理,记0分。(维修期限:小故障维修不超过1个月,大故障维修不超过半年。)

10

 

合计

20

 

二、定量指标

序号

项目

权重

子项目

内容

数量

满分

评分标准

分项得分

小计

加权得分

2

使用情况

35%

机时利用

有效机时

 

100

(有效机时/定额机时)*100

 

 

 

定额机时

 

5%

功能利用与开发

原有功能利用数

 

100

(功能利用数/原有功能数)*100%

=1    60分

≥0.8  48分

≥0.6  36分

≥0.4  24分

≥0.2  12分

<0.2   0分

 

 

 

原有功能数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20分/项

 

序号

项目

权重

子项目

内容

数量

满分

评分标准

分项得分

小计

加权得分

3

人才培养及科研成果

35%

人才培养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100

10分/人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

 

3分/人

 

进行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5分/30人

 

科研成果

国家、国际级成果奖

 

80分/项

 

省、部级成果奖

 

60分/项

 

校级成果奖

 

20分/项

 

三大检索文章

 

15分/项

 

核心期刊论文

 

10分/项

 

一般期刊论文

 

5分/项

 

指导本科毕业论文、硕士毕业论文获奖

 

10分/项

 

4

服务收入

5%

 

校外服务收入

 

100

10分/千元

 

 

 

 

校内服务 收入

 

 

合   计

 

 

 

填表说明:

1.本表按学年度进行评分。

2.表中各项(使用情况、人才培养及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小计”得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分项得分”中凡超过100分的,“小计”均按100分填写,未到100分的按实际计算分数填写。

3.加权后得分:规范管理最高: 20分 ;使用情况最高: 40分 ;人才培养及科研成果分最高: 35分;服务收入分最高: 5分 。各项未能达到满分的按照实际加权计算得分(小计分乘以权重系数)填写。

4.定额机时标准

教学类(通用型)仪器设备为1330小时/年  定额机时=7小时×5天×38周=1330小时

教学类(专用型)仪器设备为440小时/年   定额机时=4小时×5天×22周=440小时

科研类(通用型)仪器设备为760小时/年   定额机时=4小时×5天×38周=760小时

科研类(专用型)仪器设备为460小时/年   定额机时=2小时×5天×46周=460小时

5.本表共分四大项,5个定性指标项,4个定量指标16个数据项,空项填零,并计算总得分。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