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落实落细安全责任。寒假前须集中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红线意识,严密防范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严格执行“全要素、全过程、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于假前组织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易燃物、持续通电设备等重点危险源,以及消防、用电、用水、监控等设施安全状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气体、压力容器、生物安全、水电等环节的管理。
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查立改、闭环管理、销号落实。对假前无法完成整改的实验室,一律停止使用。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切断水、电、气源,加贴封条,明确关闭期限。
三、强化监管,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1.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须安排专人值守,明确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任务。应急钥匙由专人保管,严格实行人员准入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应急保障,遇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四、严格管理,规范实验室使用备案
1.确因教学科研需在假期使用实验室的,必须经学院审批并上报备案,未通过审批备案的实验室不得开放使用。
2.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指导教师须对学生实验进行全过程监督与管理,切实加强安全规范教育和操作指导,确保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具备安全防护能力。每间开放实验室必须明确指定一名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该实验室假期期间的安全管理;未明确安全责任人的实验室一律不得使用。使用期间须如实、规范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日志。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将《湖北工业大学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汇总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1月16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资产处备案。
联系人:朱小龙 刘雪 电话:59750210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汇总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