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1日组织开展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单台套价值20万元(含)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二、考核基准时间:2019年9月1至2020年8月31日。
三、考核方式
1、自评考核:由各单位组织,包括:组织学习《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实施细则》、布置各机组进行自评考核工作,各机组按《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要求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单位总结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管理状况,编制单位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总结报告。
2、学校核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按《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三、考核进程安排
1、自评考核: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4日。
2、学校考核:2020年12月7日到2020年12月11日
请各单位将单台套40万元(含)以上《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和自评报告、单位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工作总结(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加盖公章)和《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自评汇总表》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涂文珏 电话:027-59750210 邮箱:841003@qq.com
附件一:《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
附件二:《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自评汇总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23日